椒江区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个严禁”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31 11:06:00本文来源: 阅读量: 32396
2012年12月26日,省委召开了元旦、春节期间改进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代表省委,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专题部署,提出了纪律要求。为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改进作风和廉洁从政的坚定性。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迅速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改进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改进作风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充分认清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自觉的行动,落实好、执行好中央和省委的规定,切实当好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
二、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六个严禁”的各项规定。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提出的各项要求,带头执行“六个严禁”的要求,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六个严禁”当作转变作风的标杆,以自身的示范表率带动“六个严禁”的有效执行。一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通气会、茶话会、联谊会、团拜会、同乡会等活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二要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三要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四是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所气,搞铺张浪费。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关于规范津补贴的政策,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五是严禁超标准接待。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遵守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等有关规定。六是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三、改进作风,不断完善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机制。各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树立群众观念,贯彻群众路线,坚持把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作为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的根本依据。要继续深化“联村包案送服务”和“纪检干部助推企业发展”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科室联系农村、联系企业制度,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深入基层调研和组织干部下访,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各领导干部要带头进村入户,带头结对帮困,带头破解信访积案,带着感情深入群众,感受百姓冷暖,体会群众难处,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实事好事。在元旦、春节期间,各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让人民群众在干部作风转变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四、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六个严禁”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要把执行“六个严禁”与落实“七个严禁、七个一律”结合起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纪查处情况要及时上报区纪委。为方便接受群众监督,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也可充分利用原有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向外公布,认真受理和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加强机关内部举报事项办理的协调,做到有人接听受理、有人核查处理。区纪委监察局机关举报电话:12388、88830301,举报邮箱:aaaajhl@126.com。
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项规定
一是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
二是严格控制各种会议;
二是严格控制各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