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特需服务(自主定价)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05 14:15:10本文来源: 医保物价部阅读量: 17206
公 告
各位病友:
我院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新增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浙价医【2018】114号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开展下列特需检验(自主定价)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现根据物价政策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88825743
公示时间: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1月19日
特此公告!
台州市中医院
2019年1月5日